公告本公司签订处分南港软体园区不动产之买卖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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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区经贸段61地号。
台北市南港区经贸段1、2、22、23、111建号。
事实发生日
110/3/30~110/3/30
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19之2号1、2楼及19之3号1、2楼、19之14号1楼等。
(总计9,315.71平方公尺,约2,818坪)
总交易金额为新台币171,050万元。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对象:安普新股份有限公司、龙安投资有限公司、常安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三家公司与本公司之关系:无。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预估处分利益新台币10.6亿元,影响每股盈余3.76元。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签约款10%;用印款10%,完税款10%,尾款70%于买卖手续完成时支付。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交易之决定方式: 限制型邀标及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房屋及土地实价登录交易行情;
决策单位: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中华徵信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估价金额新台币1,642,425,974 元。
中联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估价金额新台币 1,518,125,037 元。
专业估价师姓名
中华徵信不动产:黄景升
中联不动产:廖逢麟
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中华徵信不动产开业证书字号:(99)北市估字第000157号
中联不动产开业证书字号:(96)北市估字第000122号
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
否或不适用
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
否或不适用
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超营广告有限公司,经纪人:郭文中,经纪费用新台币850万元。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南港资产处分所得将作为未来策略投资及制造策略布局主要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
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
不适用。
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
不适用。
其他叙明事项
如有未尽事宜,待正式合约签订后再行补充公告。
上一则
公告本公司资金贷与子公司逾一年之改善计划
下一则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会计主管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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