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与独董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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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稽核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为独立单位,隶属于董事会;除在董事会例行会议中进行报告外,亦于每季度或必要时立即向董事长及稽核委员会报告。
内部稽核的职能主要在于执行定期与不定期之财务及业务等作业稽核,以确实掌握内部控制制度的运作情况,同时评估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与分析报告,依循成本效益原则,达到提升质量、提高营运效率与成效、降低经营风险之目的。
内部稽核工作系依董事会通过之年度稽核计划执行,稽核计划系依既有风险辨识结果所制定,另可视实际需要执行专案稽核或复审。
上述例行性及专案性稽核之执行,不仅可了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亦为管理层及时掌握既存或潜在内部控制缺失提供一渠道。
内部稽核于执行稽核计划后出具书面稽核报告及改进追踪报告,以协助董事会及经营管理阶层检视与复核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并衡量营运之成效与效率,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执行,亦作为内部控制制度检讨修正之依据。
内部稽核单位复核各单位及子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之自行检查作业,包括确认是否确实执行及审阅相关文件,以确保执行质量,并综合各单位自行检查结果,以及内部稽核所发现之控制缺失及异常事项改善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声明书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