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YORKEY OPTICAL INTERNATIONAL (CAYMAN) LTD.普通股(下称「YORKEY」)。
事实发生日
110/10/15~110/10/15
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数量: 143,817,000单位;
每单位价格: 港币0.88元;
交易总金额: 港币126,558,960元,换算新台币约452,574,841元。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Asia Optical International Ltd.。
其与公司之关系:无。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因本标的持股帐列透过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不认列
处分损益。出售总额换算新台币约452,575仟元,相比9/30以市价评估的
帐面值新台币252,002仟元将增加股东权益新台币200,573仟元,出售后回
收现金挹注营运资金,亦可提高佳能每股净值新台币$0.697元。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待私有化程序完成后交付。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参考标的公司净值、市场交易资讯及会计师合理性意见书。
决策单位:董事会决议通过。
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假设本次交易能顺利完成,「ABILITY (BVI)」不再持有「YORKEY」股份。
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总资产比例:4.55%;
占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7.15%;
营运资金数额: 2,323,198仟元。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处份非核心资产挹注营运资金。
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其他叙明事项
上列有关: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每股净值及每股净值
揭露币别为港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