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10年股东常会通过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新闻中心
股东会决议日
110/08/1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董事:董俊毅(应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胡湘麒(应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詹文雄(巨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黄立安(佳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
表决时出席股东表决权数147,890,310权,赞成权数141,047,742权,占总权数95.37%;本案依票决方式表决通过。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不适用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不适用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不适用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不适用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
无。
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无。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上一则
代子公司ABILITY ENTERPRISE (BVI) CO., LTD.公告 (下称「ABILITY(BVI)」)支持YORKEY私有化之协议要约。
下一则
公告本公司设置公司治理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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