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处理流程
佳能订定《举报事件处理与保密办法》,由「稽核室」为受理检举之专责单位,收受举报案件后,将筹组专案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佳能对举报者身分及举报内容将进行保密,并尽速完成调查结果。举报者可举报任何不法情事。
举报管道
稽核主管
胡圣祺 先生
+886-2-85229788 Ext. 2284
Michael.Hu@abilitycorp.com.tw
24242 新北市新庄区中环路 3 段 200 号 (佳能企业稽核室)
专案小组受理举报案件后,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查,经查证该举报属实时,确有违反诚信经营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行政惩处、追讨不当利益或追诉法律责任。另相关单位应检讨内部控制制度及作业程序,并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绝相同行为再次发生。佳能受理单位对于举报受理、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均应留存书面文件,并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电子方式为之,保存期限未届满前,发生与举报内容相关之诉讼时,相关资料应续予保存至诉讼终结为止。